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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征求意见:拟引导锂电池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


  • 时间:2024-05-10 09:42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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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8日,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。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,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。征求意见稿提到,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,加强技术创新、提高产品质量、降低生产成本。使用三元材料(镍钴锰酸锂)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≥/kg,电池组能量密度≥/kg;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≥/kg,电池组能量密度≥/kg。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≥/kg,电池组功率密度≥/kg。单体电池循环寿命≥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≥80%,电池组循环寿命≥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≥80%。

征求意见稿提到,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、销售和服务能力;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%,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、工程实验室、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;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;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;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;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%。

附件:

1、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24年本)(征求意见稿)

2、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(2024年本)(征求意见稿)